▎素材来源:阿拉善盟公安局交管支队阿左旗大队
▎通 讯 员:陈多姿
▎投稿邮箱:1909781284@qq.com
▎责任编辑:刘珈彤
▎审 核:张 瑞
2月25日,阿拉善盟公安局交管支队阿左旗大队组织民警在辖区内开展夜查酒驾专项行动。当晚21时许,张某某酒后驾驶蒙MY****号牌出租车,沿阿左旗巴彦浩特镇巴丹吉林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交警执勤点,被执勤民警依法查获,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张某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张某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3mg/100ml,属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张某某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示:作为营运车辆驾驶员,一定要重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极度漠视。还是那句老话“远离酒驾,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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